臨床藥物治療監測Therapeutic Drug Monitoring(TDM)
一、前言
臨床藥物治療監測(TDM)是以測得之藥物血中(血漿或血清)濃度運用藥動力學及臨床藥理學的原理,同時考慮病人的個別狀況(如肝、監功能),設計出最佳的給藥途徑,給藥次數及治療劑量,以使藥物的副作用減至最低,而療效達到最高。
臨床醫療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該考慮臨床藥物治療監測:
- (一)卻確定治療方式是否恰當。
- (二)懷疑副作用或毒性是由藥物造成。
- (三)用藥後缺乏療效,這包括了藥不對症,或病人未遵醫囑用藥或藥物在病人。
- (四)體內清除率異常或藥物的吸收有問題等。
- (五) 懷疑藥物使用過量或懷疑因各種藥物同時使用,可能造成藥物間之交互作
用。
- (六)病人同時有其他疾病可能影響其藥物動力學之參數。
- (七)藥物副作用與疾病症狀非常類似。
- (八)需要調整劑量或改變給藥劑量。
- (九)欲尋找有效藥物濃度範圍。
醫師要求測定藥物血中濃度時,下列資料必須註明清楚,以便於解釋監測結果報告,並給予正確適當的建議:
- (一)監測之藥物名稱。
- (二)初步診斷。
- (三)給藥劑量及給藥間隔。
- (四)任何開使給藥及最近乙次給藥時間。
- (五)正確抽血時間。
- (六)病人的體重及重要病況等。
- (七)測定血中濃度的目的。
本院藥物血中濃度分析方法,主要採用螢光免疫分析法(EIA)。臨床藥物治療監測結果偏低或偏高,本院藥師逐一查訪,尋找原因,並應用藥物動力學原理,計算出動力學參數,臨床醫師參考,並記錄之。
二、本院臨床藥物治療監測項目
目前提供Digoxin、Phenytoin、Gentamycin、Phenobarbital、Theophylline。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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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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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濃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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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血時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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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穩定狀態所需時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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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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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igo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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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u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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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給藥前抽血,口服或靜脈注射至少須等6-8小時才可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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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天
腎功能異常者時間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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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entamicin
3.Phenyt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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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6-12mg/l
trough<2mg/l
total:10-20mg/l
free:1-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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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靜脈注射完成後半小時肌肉完成後一小時
trough:下次給藥前抽血
下次給藥前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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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小時
腎功能異常者時間會延長須調整劑量及給藥間隔
8-50天
與劑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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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注射時間應在三時分鐘至一小時內,原則上固定劑量投予至少三次後再抽血較有意義血清中蛋白質偏低者須加測未給合態(free)藥物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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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heodbarbital
5.Theophyl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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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mg/l
10-2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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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給藥前抽血
peak:靜脈注射loading完成後半小時或持續點滴6-8小時後抽血口服快速釋放劑型:給藥後二小時達到peak口服持續釋放劑型:給藥後4-8小時達到peak
trough:下次給藥前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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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天
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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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短暫中毒或調整持續釋放劑型之劑量時可測peak及tr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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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說明】:
1.治療濃度範圍:
此濃度範圍係由許多研究的結果經統計歸納而成,多數病人在此範圍內呈現最佳治療效果及最少副作用;由於藥物反應常因個體狀況及病情輕重程度的不同而有變化,故只能視為參考值而應加以臨床觀察配合。
2.抽血時間:
每次抽血取樣請務必註明抽血時間與最後一次給藥時間,以便醫師及藥師能正確評估病人血中濃度所代表的意義。長期用藥的病人,最好在固定時間抽血(如:當天早上八點給藥前抽血),以便前後濃度能互為比較;但有中毒懷疑時,只要確定吸收分佈相已完成,隨時可抽血。
3.達穩定狀態所需時間:
通常固定劑量持續給藥後之四或五個藥物半衰期所需的時間即是;此後除非用藥或病情改變,否則藥物濃度將維持恆定;注意此時間之估算乃基於病人代謝功能正常的假設,若肝腎功能異常,其達到穩定狀態所需的時間可能會延長。
4.送檢標本:
3-5毫升全血,置於紅頭乾燥試管(不加抗凝劑);靜脈注射給藥的病人,請由未注射藥物之手臂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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