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委員會作業
竹山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竹山秀傳醫院藥事委員會組織簡則
1.1. 為制度醫療用藥標準及範圍,加強藥品管理,提高用藥品質,以杜絕虛浮浪費,降低成本,提供醫療專業人員藥品資訊,增進醫療服務品質,特組織藥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1.2. 本會職掌如左:
1.2.1. 關於藥品管理事務之研議及改進事宜。
1.2.2. 關於醫療用藥之標準及範圍之審定事宜。
1.2.3. 關於常備藥品之進用和停用,最高和最低存量標準之審定事宜。
1.2.4. 關於藥學新知及新藥品臨床試用之討論等事宜。
1.2.5. 關於常備藥品處方集之編訂及製訂合理用藥準則,並評估藥品使用情形等有關事宜。
1.2.6. 其他有關藥品管理應與應革事宜。
1.3. 本會目前設有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委員8名、執行秘書1人、列席人員4人,除藥劑科主任為當然委員外,餘由主任委員徵詢相關醫師,並由院長派任。
1.4. 本會每4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開會時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缺席時由主任委員指定一人為主席。本會定期及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必要時得經委員三分之一之請求呈准主任委員召集之。
1.5. 本會開會除請院長出席指導外,必要時得通知有關單位人員列席以備諮詢。
1.6. 本會須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方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方得決議。有關會議報告及討論決定事項應作為紀錄簽報院長核定交有關科室執行。
1.7. 本會執行秘書受主任委員之監督指揮辦理有關會議紀錄及文書等事項。
1.8. 本會主任委員、委員、列席人員、執行秘書均為義務職。
1.9.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經由藥事委員會於會期討論時提案修訂之。
2. 竹山秀傳醫院藥事委員會組織圖
3. 竹山秀傳醫院藥事委員會成員名單
編號 |
職稱 |
單位 |
職級 |
姓名 |
1 |
主任委員 |
醫療副院長 |
副院長 |
曾俊凱 |
2 |
副主任委員 |
藥劑科 |
主任 |
葉柏顯 |
3 |
委員 |
內科部 |
主任級主治醫師 |
陳榕生 |
4 |
委員 |
內科部 |
主任 |
蔡鴻義 |
5 |
委員 |
外科部 |
主任 |
唐明政 |
6 |
委員 |
免疫風濕科 |
醫師 |
蕭育芬 |
7 |
委員 |
小兒科 |
主任 |
高萬清 |
8 |
委員 |
婦產科 |
主任 |
張裕昌 |
9 |
委員 |
感染科 |
主任 |
王健宇 |
10 |
委員 |
胸腔內科 |
主任 |
陳香伶 |
11 |
委員 |
神經科 |
主任 |
劉彥良 |
12 |
執行秘書 |
藥劑科 |
組長 |
莊育姃 |
13 |
列席人員 |
藥劑科 |
副組長 |
白芮華 |
14 |
列席人員 |
藥劑科 |
組長 |
李沼芳 |
15 |
列席人員 |
藥劑科 |
組長 |
邱麗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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