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委員會作業


竹山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竹山秀傳醫院 新進藥品申請須知

  1. 新藥定義:指本院尚未採用,即院內無同成分、同劑量、同劑型之藥品。
  2. 申請醫師資格:須具備本院主治醫師以上之資歷。限相關科別之本院專任醫師。
  3. 新藥申請單:至本院藥劑科網站下載。
  4. 收件起迄:依年度排程規定,公佈於本院藥劑科網頁。
  5. 受理時間:公告收件期間之星期一至五AM 09:30 ~ 11:30、PM 02:00 ~ 04:00
  6. 收件處:本院1樓藥劑科。
  7. 申請作業流程:

    1)請先於網路下載新藥申請表填寫資料。
    2)於受理日期間持申請表請申請醫師簽章、科主任簽章後,至出納完成藥品審查費繳費程序。
    3)於收件截止期限內將資料mail至pharmacy@csshow.org.tw。
    4)收件截止日前,將新藥申請表(出納已簽章及收據影本)連同相關資料(見附表),送交本院藥劑科專責藥師。

  8. 藥品審查費:

    1)每件申請案須繳交審查費六千元整。
    2)廠商備齊資料送交本院藥劑科點收無誤後,持新藥申請表至出納組繳納費用。
    3)於收件截止日前將新藥申請案件交回藥劑科,始完成新藥申請程序。

  9. 新藥藥品管理費:

    每件新藥申請案通過後須繳交藥品管理費,費用如下:
    與廠商月交易金額在十萬元以下者,單一品項進藥時,需繳交藥品管理費用壹萬元,而月交易金額在十萬元以上者,繳交二萬元,始得進藥。

  10. 送件注意事項:

    1)請於公告日期前僅早完成送件手續,以利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2)收件截止日依年度排程規定,如有異動另行公佈於藥劑科網頁。
    藥品資料表


附件內容

電子檔

備註

新藥申請表

 

 

同類藥品比較表

V

 

中/英文仿單

 

 

醫學中心使用證明

 

 

衛生署藥品許可證

 

 

健保使用規範

V

 

參考文獻

V

二篇為限

藥品資訊

V

如 CCIS Micromedex、USP DI 、PDR
注射藥需再附IV Compatibility 資料

樣品

 

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