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簡介—Levetiracetam(KeppraR)
成分含量:
Levetiracetam 500mg
藥理作用:
- 本藥主成分levetiracetam屬於pyrrolidone衍生物(α-ethyl-2-oxo-1-pyrrolidine acetamide的S鏡像異構物)。
2. 尚不確定,但已知與其他現存的抗癲癇製劑並無相關。由體外和體內試驗得知,levetiracetam不會改變細胞基本特性和正常的神經傳導。
3. Levetiracetam對一般動物的局部和原發性全身性發作有引發保護的作用,且不會引起pro-convulsant作用
適應症(Indication):
成人癲癇病患局部發作(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的輔助治療。
用法用量(dosage):
起始劑量每天兩次,每次500 毫克。視病人臨床反應及耐受性,最大建議劑量可至每天3000 毫克。欲改變劑量時,建議每2∼4 星期增加或減量1000 毫克。
藥物不良反應(Adverse reaction):
較常見的副作用為嗜睡(somnolence,7 %)及無力感(asthenia,6%),通常發生於治療初期或增加劑量之時。其他常見副作用如下:
神經系統:暈眩、抽慉、頭痛、運動失調、震顫、失憶。
精神系統:抑鬱、情緒不穩定、幻覺、神經質、神經及精神障礙。
消化道:噁心、消化不良、腹瀉、厭食。耳部及迷走障礙:暈眩。
皮膚:潮紅。
眼睛:複視。
藥物交互作用(Interaction):
Levetiracetam 對肝臟酵素細胞色素P450 無誘發或抑制作用,因此不影響須經由此類肝臟酵素代謝的藥物,也不會影響其他抗癲癇藥物(例如:carbamazepine、phenytoin、valproic acid、phenobarbital、lamotrigine、gabapentin 和primidone)在體內血清的濃度,同時這些抗癲癇藥物亦不會影響levetiracetam在體內的藥物動力學。
使用注意事項:
1. 依據臨床經驗,若服用Keppra後又必須停藥時,建議分階段性減量,例如:每二至四星期減量1000公絲(當日分二次,每次各減500公絲)。
2. 腎臟功能障礙患者使用時,必須調整劑量。對嚴重肝臟功能障礙的患者,在決定投與劑量前,應先評估其腎臟功能。
3. 食物不會改變levetiracetam在體內的吸收程度,但吸收速率會稍微減湲。Levetiracetam會排泄至乳汁中。由於授乳婦服用本藥有可能會使嬰兒產生嚴重不良反應,因此必須考量本藥對患者的重要性而決定是否應停止授乳或應停藥。
4. 有此患者在治療初期或增加劑量時,可能會引起睏倦或其他與中樞神經系統有關的徵狀。因此,當患者在執行開車或操作機械等技術性工作時,需小時謹慎。
5. Keppra過量時會有嗜睡、精神激昂、具攻擊性等現象。處置:當急性過量時,可洗胃或催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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